根据《武汉体育学院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试行办法》的精神,结合运动训练学院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武汉体育学院运动训练学院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遴选细则》,具体细则如下:
一、组织机构
根据学校关于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的有关规定,成立运动训练学院推免遴选工作组:
组 长:邹克宁
副组长:杜 更 徐 法
成 员:陈 靖 郜卫峰 黎 赟 张浩泽
秘 书:郜卫峰
二、推荐对象
必须是我院全日制在校就读应届本科毕业生(不含专升本)。
三、推荐名额
根据学校下达我院推免生计划确定本年度推免生名额。
四、推荐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高尚的爱国主义情操和集体主义精神,社会主义信念坚定,社会责任感强,遵纪守法,积极向上,勤奋学习,刻苦训练。
2、具有良好的学习、分析、研究能力和语言文字表达能力。
3、身心健康,能坚持正常学习和训练。
4、品行表现优良,无任何违法违纪受处分记录。
(二)在满足基本条件的同时,还须满足以下条件(条件相同时,优秀学生在参考运动技能水平的基础上,结合理论学习成绩进行综合考虑;代表队的优秀学生以运动成绩为主)
1、优秀学生
(1)优秀学生:学习成绩优异,完成教学计划前三年(第1至第6学期)所有课程学分,无任何补考记录(凡有补考记录者不参加年级排名、取消推免资格),且三年平均总成绩居全年级排名前10%,大学英语四级考试分数到达425分及以上;
(2)代表队的优秀学生:完成教学计划前三年(第1至第6学期)所有课程学分,无任何补考记录(凡有补考记录者取消推免资格),且大学英语四级考试分数需达到300分;运动专项成绩突出,有一级运动员及以上等级证书,在校期间获得过全国大学生运动会、全国体育学院比赛个人项目冠军、集体项目前二名(奥运会项目;集体项目必须是主力队员中的核心队员);
(3)在满足条件(1)的基础上,且曾在学院分团委、学生会工作满两年以上的主要学生干部(党员,只含学生会正副主席、分团委副书记、副秘书长及各部部长)优先重点考虑;
(4)在满足条件(1)的基础上,且在校期间获得过全国大学生运动会、全国体育学院比赛个人项目前三名、集体项目前六名(奥运会项目;集体项目必须是主力队员中的核心队员),获得一级运动员及以上等级证书者可以优先考虑;
(5)在满足条件(1)的基础上,且在本科就读期间获得校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和优秀团干部者;或获得校级及以上表彰两次以上(含两次)的表彰者可以优先考虑。
2、优秀运动员
(1)完成教学计划规定的必修课程学分,无任何补考记录;
(2)本科学习期间获得过优秀的运动成绩:
获得过奥运会、世界杯赛、世界锦标赛前8名(含第8名,集体项目须为主力队员),世界杯赛、世界锦标赛在项目上须与奥运会项目一致。
获得过世界大学生运动会、亚运会、全运会前6名(奥运会项目,含第6名,集体项目须为主力队员);
获得过全国锦标赛、全国冠军赛前3名(奥运会项目,含第3名,集体项目须为主力队员)。
非奥项目:世界或全国冠军获得者(非奥项目需经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认定)。
五、测评办法:
学院根据学校下达的推免生计划推荐名额,按照下列办法进行测评(测评总分为100分):
1、优秀学生按照专业理论课程与运动技能水平综合成绩(70%)、思想品德(10%)、实践能力(10%)、创新能力(10%)组成综合排名,从高到低排序确认推免生名单;
2、代表队的优秀学生按照专业理论课程成绩(30%)、运动成绩(50%)、运动项目综合教研室测评(20%)组成综合排名,从高到低排序确认推免生名单。
推免程序
1、学生申请:提交申请,填写《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登记表》,并提交相应的证明材料。
2、材料审核:对申请者所有材料(所修课程学分、运动成绩、运动等级、四六级成绩等)进行严格的资格审核(其中学校成绩材料需由教务处确认盖章,运动成绩的相关证书和材料需经教务处训练竞赛管理中心确认盖章)。
3、测评排序:由学院推免遴选工作组指定专人按照测评办法对拟推免者进行量化测评并排序。
4、学院党政联系会议研究确定上报名单。
七、有关规定
1、所有推荐免试生在本科毕业时必须获得学士学位。在硕士研究生入学前未获得学士学位的推荐免试生将被取消其入学资格;
2、在获得本校推免生资格后,推免生依托“推免服务系统”(网址:http://yz.chsi.com.cn/tm)进行自主申请报考,考生在规定时间内可自主多次平行报考多个招生单位及专业。
3、根据教育部规定,已被正式确定为推免生者,不得放弃资格,不得再次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不再参加就业推荐;
4、推荐免试工作必须按文件规定和通知要求进行;推荐材料必须按时上报,过期不予受理;
5、在推荐免试工作中弄虚作假者,取消其推荐资格,并追究当事者的责任;
6、本细则由运动训练学院推免遴选工作组负责解释。
运动训练学院
2017年9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