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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动训练学院2023届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3-04-26

根据武汉体育学院硕士研究生学位申请的基本要求,为进一步做好2023届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工作,提高学位论文质量。现将我院2023届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事项通知如下:

一、答辩时间

根据研究生院要求,2023年5月10日前完成第一批盲审通过学生答辩;第二批将继续按要求在学校规定时间完成2023届毕业论文答辩工作。

二、答辩委员会组成

1、各教研室组建答辩委员会。答辩委员会由6人组成,其中成员5人,答辩秘书1人。答辩委员会设主席1名,必须由教授担任,其中评阅人2人,答辩委员2名,评阅人和答辩委员由副高及以上职称的教师担任。

注:教研室没有教授,必须聘请相同或相近研究方向教授导师担任。

2、教研室可根据研究生的研究方向、论文题目等实际情况进行安排,并将最终的答辩委员会成员名单上报学院研究生教学办。

三、答辩工作安排

1、教研室认真填写答辩安排表(研办提供),将答辩秘书、答辩时间、地点等信息,并于答辩前2天上报学院备案审核。

2、答辩人员在答辩前一周将六本论文交至各答辩秘书,并做好答辩所需的ppt和各项答辩准备工作。

3、答辩秘书要在答辩前一周将论文、评阅书送至答辩委员会组成人员手中,同时协调答辩前及答辩中会议记录、材料汇总等工作。

4、各教研室不得擅自篡改答辩人员的时间地点、不得擅自增减答辩人员;学位论文答辩期间,学院根据答辩时间不定时对各场答辩进行抽查。

四、答辩程序及要求

1、指导老师需现场详细介绍作者的研究情况,但不能作为自己学生的答辩主席。

2、研究生按学位论文答辩的正规程序进行报告及回答问题。其中:答辩人陈述时间为15分钟,介绍学位论文的成果,重点说明学位论文的创新;回答评委提问时间为15分钟。

3、答辩委员应对研究生学位论文进行严格、认真的审查,着重对论文的撰写规范、论文的研究方向、创新成果以及论文工作量等进行评价。

五、答辩结果

1、答辩结果为“立即授予学位”的研究生,由答辩委员会签字通过,导师结合实际情况,针对答辩过程中答辩委员会提出的意见指导学生对论文进行进一步的修改和完善。

2、答辩结果为“修改后授予学位”的研究生应在答辩后2周之内重新提交修改后论文经答辩主席和导师签字后方可上报学院学位评定委员会。

3、答辩结果为“不授予学位”的研究生推迟至下学期11月,跟随11月通知重新申请答辩。

4、申请“优秀硕士学位论文”者,按学院要求填写申请表。

六、答辩材料提交

1、答辩结束后,各答辩秘书汇总答辩结果,并将有关材料和汇总结果在规定时间内按照填写要求认真填写完整,将纸质版和电子版提交学院研究生教学办。

2、论文答辩合格学生,应在规定时间内,将修改后的论文按照规定的时间提交学院研究生教学办,同时按答辩委员提出的修改意见填写论文修改意见表。(附件1)

七、注意事项

1、答辩由各教研室负责组织,应当在学院规定时间内完成答辩,并提交答辩相关材料。

2、答辩未通过者,推迟至下学期11月,跟随11月通知重新申请答辩。

3、未参加答辩者,由研究生本人申请,经该生导师同意后纳入下次执行论文程序。

4、请各位导师高度重视,及早做好各项准备工作,保证学位论文答辩工作的顺利进行。


  联系人:马园艳(电话:87190628)


运动训练学院

                                           2023年4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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