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学校2025年度职称评审工作会议精神及《关于开展2025年度教师职称评审评议推荐工作的通知》要求,结合《武汉体育学院教师职称评审办法(试行)》(武体院发〔2021〕39号)《武汉体育学院职称评审量化赋分细则》(武体院发〔2022〕)47号等文件规定,学院为保证评审评议推荐工作公开、公平、公正的顺利开展,经党委会、党政联席会决定,现根据本院实际情况拟定本工作方案。
一、组织机构
(一)领导小组
组 长:姜长林 郑湘平
副组长:邱家良 汪宇峰
成 员:薛新轩 庞俊鹏 高 平 廖 婷 刘 瑞
秘 书:吴一非
(二)高级评议推荐组(含中级及以下评审组)
组 长:郑湘平
副组长:姜长林
成 员:校内职称评审专家库随机抽取评委7名
秘 书:吴一非
(三)资格审查组
组 长:汪宇峰(兼)
成 员:校内具有正高职称专家或职能部门领导
(四)监督组
组 长:邱家良(兼)
成 员:王十乐 彭 然
二、申报对象和范围
2025年度学院在岗且符合申报条件的高校教师。申报条件按照《武汉体育学院教师职称评审办法(试行)》(武体院发〔2021〕39号)执行;量化赋分按照《武汉体育学院教师职称评审量化赋分细则》(武体院发〔2022〕47号)执行。
以下情形人员不得申报评审职称:
(1)已退休人员和2025年达到退休年龄(包括按政策规定延迟退休年龄)人员不得申报。
(2)受到刑事处罚、政务处分、党纪处分、行政处分等,刑期或处分期(含影响期)未满的不得申报。
(3)因涉嫌违纪违法,被纪检监察机关立案审查、留置或被司法机关立案调查期间的不得申报。记入全省职称失信黑名单,且仍在记录期限的不得申报。
三、工作程序及时间安排
(一)动员部署(10月15日前)
学院印发2025年教师职称评审评议推荐工作方案并召开工作布置会,宣讲学校教师职称评审相关政策和要求;各教研室按照学校、学院职称评审要求组织开展相关工作。
(二)个人申报(10月11日—10月16日)
申报人员根据2025年教师职称评审相关文件中各系列申报材料具体要求,初定专业技术职务、申报晋升高级职称人员将《申报高校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资格审查材料》《申报高校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评审材料》或《初任专业技术职务呈报表》相关支撑材料纸质版,及《资格审查表》《代表性成果量化表》电子版提交至学院职称评审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吴一非老师。附件标题格式为“单位+正高级/副高级/中级+姓名”。具体报送材料要求见学校网站主页教师职称评审评议推荐工作的通知: https://www.whsu.edu.cn/info/1055/120051.htm
(三)学院审核与公示(10月24日前)
学院党委对申报人员的思想政治和师德师风进行考核,对有违反教育部、湖北省及学校规定的师德规范行为者,或违反国家体育总局、公安部规定的体育赛事活动参与人员行为规范者,实行“一票否决”,取消申报晋升职称资格(时限不少于24个月)。学院职称评审领导小组组织专家对申报人员的基本情况、资格条件、业绩成果以及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进行审核,将资格审核通过的人员及其《资格审查表》《代表性成果量化表》在学院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后,将资格审查情况及公示情况的报告报送至校职改办。对审核通过且经公示无异议的申报人员将进入评议推荐程序。
(四)评议推荐(11月9日前)
学院根据学校教师职称评审评议推荐工作通知的要求,由党政联席会从评议推荐小组成员中确定高级(中级及以下)职称评议(评审)推荐推荐委员会评委(院长、书记必须为委员会评委),评委不少于7名。如学院评委不足情况下将从学校高级职称评委库中抽取。根据学校名额推荐要求,按经学院资格审核通过人员(不含直接推荐人员)的40%差额进行推荐(超过1人按四舍五入计算,不足1人按1人计算)。评委会对申报人员的政治表现、师德师风、课程建设、人才培养、教学竞赛、科研业绩和社会服务等综合表现全方位考量进行细致评议。根据学校下达的推荐指标,以实名投票方式表决,评委投票表决时,须对每位申报人进行明确表态,且同意票数不得超过规定的指标数,不得投弃权票。若第一轮投票同意票数达到三分之二的人数少于限额数,则可在第一轮获同意票数超过二分之一且未达到三分之二的参评者中进行第二轮投票。不进行第三轮投票会。议评审推荐后,学院将教师推荐结果及《申报高校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评审材料》《代表性成果量化表》在学院网站进行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后,将评议推荐结果报至学校职改办。
(五)系统填报(11月9日前)
根据省人社厅有关规定,推荐人员公示无异议后,学院将评议推荐(评审或认定)通过人员通过网络系统申报端进行申报,登陆后请认真仔细阅读操作说明,如实填报相关信息,并上传相关材料原件的扫描件,推送至学校审核。网络填报内容须与所提交的纸质材料一致。
网上申报地址:https://hbzcgl.hb12333.com/zcsh/app/home.html
其他
转评和晋升、初定专业技术职务、代表性成果业绩署名规定(含业绩成果和项目)、论文认定补充说明和破格申报或绿色通道申报说明详见教师职称评审评议推荐工作的通知https://www.whsu.edu.cn/info/1055/120051.htm
四、工作纪律与要求
(一)严格个人申报诚信制。参评人员应根据通知要求和申报评审条件,如实填报个人学历和任现职以来业绩成果。申报时提交材料不全的,由个人承担相应责任。不如实填报个人信息、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参评资格或撤销推荐资格。
(二)严格落实评议推荐工作程序。请各教研室加强对职称评审工作的组织领导,严格评审程序,严肃评审纪律,切实发挥党组织和职称评审领导小组的作用,坚持评审标准,坚持公平、公正、公开,认真把好质量关。严格执行申报资格、评议推荐结果“双公示”制度。
(三)严格执行监督回避制度。严格执行监督回避制度。学院纪检委员全程参加学院教师职称评议推荐会议,加强监督。教师职称评审工作严格执行《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需要回避的,在实施讨论、票决等工作环节时,应当予以回避。学院纪检委员全程参加教师职称评议推荐会议,加强监督。
(四)严格执行政策,确保参评人员合法权益。《武汉体育学院教师职称评审办法(试行)》(武体院发〔2021〕39号)对申诉处理作了规定,学院在评议推荐、评审结果公示期间,教师个人若认为评审工作未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原则,评审程序不到位或未严格执行学校相关制度规定,评审结果不合理,损害了自身合法权益的,可以提出申诉。教师提出申诉由学院职称评审监督小组受理,按文件规定进行调查了解并向申诉者做出合理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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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称评议推荐领导小组
2025年10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