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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成果】本智库主持研制武汉经开区体教融合政策文件被采纳应用

发布日期:2024-12-31

【编者按】2023年,武汉体育学院中国青少年体育与体教融合公共政策研究中心(以下简称“智库”)首席专家柳鸣毅教授被武汉市经济技术开发区(以下简称“武汉经开区”)引进并授予武汉经开区文化体育人才(体育领军名家)称号。2023年至2024年期间,受武汉经开区体育局委托,智库承担《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关于促进青少年体育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方案》的编写工作,目前,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体育局、教育局已正式颁布上述文件,并在全区范围内对学校体育工作、青少年体育赛事体系、体育后备人才培养体系、体育教练员队伍建设等进行改革。

《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关于促进青少年体育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方案》(武开体文〔2024〕2号)于2024年9月27日正式发布,旨在落实《深化体教融合促进青少年健康发展的意见》(体发〔2020〕1号)《深化体教融合促进青少年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鄂体〔2021〕69号)《武汉市关于深化体教融合促进青少年体育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方案》(武体青少〔2023〕179号)中促进青少年健康和后备人才培养的需求,从全面加强改进学校体育工作、构建青少年体育赛事体系、落实体育后备人才培养体系建设、支持多元主体参与青少年体育、加强体育师资和教练员队伍建设、强化政策保障6个方面发挥武汉经开区国家体育产业示范区优势与特色,破除体教融合中工作壁垒,推动武汉经开区申报武汉市体教融合试点区。

智库根据武汉经开区体育局工作需求,由智库首席专家柳鸣毅教授率领陈一丁老师、尹子康、杜志伟博士等数位团队成员,先后多次赴武汉经开区体校、武汉体育中心、洪山小学、官士墩中学、武汉经开区一初等多地开展实地调研,收集学校校长、教师诉求,汇总各方意见,4次与经开区教育局、体育局召开关于推进“体教融合”工作座谈会,研究讨论《经开区关于促进青少年体育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打通区级体育、教育部门合作壁垒。

下一步,本智库团队将与武汉经开区体育局进一步深化合作,联合研制《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体教融合试点校认定与管理办法(试行)》《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体育社会组织星级评定办法(试行)》等配套政策,携手推进下一阶段的体教融合改革工作。为武汉经开区体教融合持续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支撑。

《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关于促进青少年体育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方案》(武开体文〔2024〕2号)具体内容如下:

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关于促进青少年体育

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方案

青少年体育是促进群众体育和竞技体育全面发展的基础性工程,是加快建设健康中国、体育强国和教育强国的重要工作。为了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体育的重要论述,帮助青少年在体育锻炼中享受乐趣、增强体质、健全人格、锤炼意志,实现文明其精神、野蛮其体魄,结合我区青少年和学校体育实际情况和体教融合特色,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为加强青少年体育工作,坚持树立健康第一的理念,夯实学校、体校和社会力量等阵地,推动青少年文化学习和体育锻炼协调发展,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通过多种渠道培养、选拔、输送“高、精、尖”的体育后备人才,擦亮“车谷”体育新名片,为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大武汉贡献“车谷”力量。

二、实施目标

(一)政府主导,完善青少年体育现代化治理体系。建立由党政办、体育局、教育局牵头,工委组织部、工委宣传部、团区委、区发改局、区财政局、区人资局、区市场监管局、区卫健局、区资建局等部门组成的联席会议制度。将体教融合工作纳入全区重要发展规划,在全区范围内宣传推广,相关单位组织体教融合专题学习。健全家庭、学校、社区一体化的体育参与体系,帮助青少年掌握1-2项终身受益的专项运动技能,身体素养逐步养成。《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测试优良率逐年提升;科学监督管理, 建立体教融合试点学校申报与退出机制;加强学校、体校等专业体育教师、教练员等队伍建设,建立体育师资、体育设施等共享机制;积极向各级运动队输送优秀运动员。

(二)创建结合,夯实青少年体育后备人才的阵地。扶持申报更多青少年后备人才培训阵地,支持现有青少年后备人才阵地 高质量发展。力争五年内,拥有国家级单项训练基地1-2个、省级单项训练基地3-5个、国家级体育传统特色学校2-3个、省级体育传统特色学校4-5个、市级体育传统特色学校15个。

(三)社会协同,激发青少年体育社会组织的活力。创建经开区青少年体育联合会,提升全区青少年体育社会组织开展青少 年体育服务的质量及自我造血功能,定期组织第三方专业机构对青少年体育社会组织进行星级评定。

(四)市场参与,构建青少年体育产业服务供应链。以满足青少年多元化体育服务需求为目标,多元并举,发挥武汉体育中心集团有限公司、江汉大学、武汉商学院等体育设施、师资等优势,打造1个青少年体育设施、师资智能化共享服务平台,打造1-2项具有地域品牌的商业性体育赛事或活动,培育1-2家具有一定影响力从事青少年体育产业的企业。

三、重点任务

(一)全面加强改进学校体育工作

1.实施体育课程提质升级。确保小学一二年级每周4课时,三至六年级和初中每周3课时,高中阶段每周2课时,鼓励小学阶段每天开设1节体育课。建立政府引导和社会参与的常态化青少年、幼儿、亲子冬夏令营及运动技能培训等机制。支持幼儿园、学校、体校、青少年体育俱乐部合作创建校级代表队及开展运动技能普及活动,逐步形成项目普及与技能提升相互衔接的青少年和学校体育体系。根据各年级学生认知水平和运动能力,家校协同合理安排家庭“体育作业”。开展传播中华体育精神等体育思政课程,支持创建省级精品课程1-2门,努力创建国家级“金课”,逐步形成“运动技能+健康知识+体育思政”的课程体系。(牵头单位:区教育局,责任单位:区体育局、区财政局)

2.优化学生体育监督评价。完善学校体育评价体系,形成期中、期末考试及年度体质测试等综合考核机制,将达到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要求作为教育教学考核的重要内容。加大学校体育工作在年度综合考核中的力度。(牵头单位:区教育局)

3.推进体育传统特色学校建设。区教育局、体育局支持学校传统特色项目发展和创建学校体育项目代表队,利用课后、节假日开展业余训练,给予招生、师资配备、场地设施建设等政策保障,打造“一校一 (多)品”特色。(牵头单位:区教育局,责任单位:区体育局、区财政局)

4.推动社会力量进校园。区体育局、教育局定期制定发布区级体育类社会培训机构“白名单”,区体育局制定《经开区青少年体育俱乐部等级评定标准(试行)》,探索启动校园选星计划,每年按照“俱乐部、学校、区级”分层选拔校园优秀苗子,进行“一人一档”精英化培养。(牵头单位:区教育局,责任单位:区体育局、区财政局)

5.打造区级数字体育服务平台。通过数字化手段,打造以公共体育服务与体育大数据等为基础平台支撑的经开区体教融合智能平台,实现体育课程、课后服务、运动训练、体育竞赛、体育后备人才选拔等服务智能化。支持相关企业开发以移动互联网、大数据、云计算等为支撑的青少年体育产品和服务,探索构建体教融合发展新模式。(牵头单位:区教育局,责任单位:区体育局、区财政局)

(二)构建青少年体育赛事体系

6.拓展青少年体育赛事内容。体育和教育部门共同公布全区青少年赛事计划,因地制宜开展本区优势项目、特色项目,优化  现有青少年体育竞赛体系。体育和教育部门共同统一注册资格,探索建立以学籍号即为青少年唯一体育运动注册号的“数据库” 体系,无需注册即可凭学籍号参赛,破解注册参赛的行业和相关协会壁垒,打通青少年参赛渠道,并依托“数据库”,全面记录青少年各级各类体育竞赛情况和成绩、课内外体育学习和培训等信息。(牵头单位:区体育局、区教育局,责任单位:团区委、区财政局)

7.引进打造青少年品牌赛事。对接市体育局和运动项目协会,促成市级各级各类青少年体育赛事落地,对接省体育局,打造经开区独有的省级体育赛事。鼓励在区级全民健身运动会中增设青少年类别,鼓励体育社会组织和企业在商业综合体、城市体育公园等举办青少年喜闻乐见的新兴体育节和赛事活动,打造具有区域特色的IP赛事 。(牵头单位:区体育局,责任单位:团区委、区财政局)

8.完善相关人员奖励激励机制。编制发布《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汉南区)体育争光奖励分配办法》,明确全国运动会、全国学生(青年)运动会、全国锦标赛和全国冠军赛、湖北省运动会等代表性体育赛事及武汉市级赛事运动员及教练员奖励标准。在校学生取得的运动成绩纳入教育、体育系统双方奖励评估机制,教练员(或教师)给予相应奖励。(牵头单位:区体育局、区财政局,责任单位:区教育局)

(三)落实体育后备人才培养体系建设

9.夯实体育后备人才培养阵地。支持建立“学校+体校+社会 力量”的合作机制,以武术、举重、游泳、网球、篮球、足球、乒乓球、击剑、冰雪、羽毛球、田径、跆拳道等为重点项目,形成运动项目特色、教育资源互补、教练资源共享的训练模式。建立“谁培养、谁受益”的竞技体育后备人才选拔与奖励机制,按相关规定共同认定相关单位联合培养运动员名单,比赛成绩互认共享,共同给予经费和物质补贴。鼓励学校高水平运动员利用课余、节假日定期到训练单位跟训合练,组织区队集训。(牵头单位:区体育局,责任单位:区教育局)

10.强化体育后备人才培养保障。因地制宜地采用与医院、高校合作或聘请的方式构建复合型保障团队。支持建立“小班分层,线上保障,学训同步”的运动员文化教学模式,保障运动员完成学业。探索教练员竞聘制度、薪酬制度和文化课教师灵活授课、补课等补贴机制。将优秀退役运动员或曾带队取得优异运动成绩的体育教师或教练员纳入体育人才引进计划,提高人才待遇 。(牵头单位:区体育局、区教育局,责任单位:区财政局、 区人资局)

(四)支持多元主体参与青少年体育

11.鼓励国有和民营体育企业参与。支持武汉体育中心集团有限公司开展足球、篮球、游泳、攀岩、冰上等运动技能培训及业余训练工作,鼓励辖区内中小学到武汉体育中心开展冬夏令营、校运动会、社团培训、校队训练,联合武汉体育中心打造经开区青少年体育品牌化赛事,鼓励申办和引进有影响力的青少年体育赛事,提升专业化运营水平,支持民营体育企业参与青少年体育工作。(牵头单位:武汉体育中心集团有限公司,责任单位:区体育局、区教育局)

12.鼓励高等院校参与。发挥江汉大学女子足球、汽摩运动等项目,武汉商学院马术、现代五项等项目场地师资优势,江汉大学体育学院、武汉商学院马术学院联合辖区内中小学校建立相关社团、校队,为经开区女子足球、水上、汽摩运动、马术、现代五项等项目共同培养后备人才。(牵头单位:区教育局、江汉大学、武汉商学院,责任单位:区体育局)

13.鼓励体育俱乐部参与。依据《武汉市青少年体育俱乐部等级评定标准(试行)》对辖区内体育俱乐部开展星级评定。依据《武汉市非学科类校外体育培训标准设置(试行)》进行行业监管。文化、市场监管、消防和卫生等部门联合进行市场监管。支持社会力量组织体育教学、运动训练、技能普及、体育竞赛和体育研学等校外体育活动,在场馆建设和租赁、体育人才引进、运动员选材招生输送、队伍建设和赛事奖励等方面给予政策和经费扶持。支持青少年体育产业招商引资。合理利用水域、低空等空间,组织青少年喜闻乐见的体育赛事和活动。(牵头单位:区体育局,责任单位:区市场监管局、区民政局、区教育局、区财 政局、区卫健局)

(五)加强体育师资和教练员队伍建设

14.补齐体育师资和教练员短板。区级多部门联合制定发布《关于在学校设置教练员岗位的实施意见(试行)》,适度增加体育教师招聘比例,对于高水平退役运动员或具有运动训练、体育教育等专业的高水平教练员,可按照“先统一专业面试、再统一笔试”的方式公开招考。组建学校代表队和承担体育后备人才培养的学校可设立体育教练员岗位,“一校多品”的学校可增设体育教练员专业技术岗位,畅通优秀退役运动员、体校教练员进入学校兼任、担任体育教师的渠道。将教练员、体育教师、优秀退役运动员纳入经开区人才引进计划,并探索规范师资人才库,供各校遴选聘用。(牵头单位:区教育局、区人资局,责任单位:工委组织部、区体育局、区财政局)

15.加强体育师资和教练员保障。教练员和体育教师在完成规定教学训练竞赛工作的前提下,可承担课余体育活动、学校代表队训练、竞赛和走教等工作,计入工作量和按不低于正常工作量的标准发放补贴,教练员和体育教师每年工作服装费标准为不高于1500 元/人,均在学校公用或其他经费中核报。完善体育教师职称评聘标准,确保体育教师在职务职称晋升、教学科研成果评定等方面,与其他学科教师享受同等待遇。经学校评估批准的体育教师担任运动队教练的视同班主任岗位。(牵头单位:区教育局、区财政局,责任单位:区人资局、区体育局)

16.开展体育师资和教练员培训。教育和体育部门每年共同制定体育教师、教练员和社会培训机构专业技术人员培训计划,加强通识培训、专项教学训练培训和常态化培训考核力度。定期遴选优秀人员参加市级、省级、国家级培训。引进武汉体育学院等高校专业体育教练对辖区学校体育教师开展理论与技能培训。(牵头单位:区教育局,责任单位:区人资局、区体育局、区财政局)

(六)强化政策保障

17.开展体教融合试点学校工程。面向全区遴选体教融合试点学校,包括在体育后备人才培养、学校体育改革、体育赛事活动组织、体育课后服务等方面有创新改革成果。完善体教融合试点学校准入与退出机制,各试点学校以3年为建设周期,每年资助一定金额专项经费,定期组织专家评估组对各试点学校进行评估,对工作推进不力、改革力度不大、示范作用不强的试点学校,终止合作协议,择优替换。(牵头单位:区教育局、区体育局, 责任单位:区财政局)

18.构建“一条龙”人才培养体系。分阶段打通体育特长生升学渠道。小学升初中阶段,区体育局与区教育局明确体育特长生和竞技体育后备人才标准,破除经开区、汉南区之间学生升学壁垒,对取得一定标准竞赛成绩、具有发展潜力并有意愿继续在专业上发展的小学生,可到对应的相关运动项目体育传统特色学校就读就训。利用经开外校等名校,留住优秀体育人才,吸纳区外优秀体育人才,建立健全“一条龙”人才培养体系,由小学、初中、高中组成对口升学单位,开展相同项目体育训练,解决体育人才升学断档问题。(牵头单位:区教育局,责任单位:区体育局)

19.拓展青少年体育场地供给。完善学校和公共体育场馆开放互促共进机制,推进学校体育场馆和公共体育场馆向青少年免费或低收费开放,提高体育场馆开放程度和利用效率。鼓励学校和社会体育场馆合作开设体育课程。已建成且有条件的学校要进行“一场两门、早晚两开”体育设施安全隔离改造。创造条件建设拼装式游泳池,让学生“戏水有门”。加强公共体育场馆开放使用评估督导,优化开放绩效管理方式。(牵头单位:区教育局、区体育局,责任单位:区财政局、区资建局)

20.加强安全风险防控管理。严格执行国家体育总局、教育部、公安部制定的《学校体育运动风险防控暂行办法》《关于建立健全体育赛事活动“熔断”机制的通知》《关于进一步加强体育赛事活动安全监管服务的意见》《体育总局公安部关于加强体育赛场行为规范管理的若干意见》等管理规定,落实各级体育、教育、卫生等部门的具体要求,确保每项活动必须由主办单位牵头制定安全风险防控与应急方案,并建立健全青少年体育活动意外伤害险机制。(牵头单位:区体育局、区教育局,责任单位:区财政局、区公安分局)

四、保障举措

21.强化组织领导。将体教融合工作纳入区政府重要议事日程,建立由党政办、体育局、教育局牵头,工委组织部、工委宣传部、团区委、区发改局、区财政局、区人资局、区市场监管局、区卫健局、区资建局等部门组成的联席会议制度,办公室设在区体育局,原则上每半年召开1次联席会议,重大事项按程序请 示报告区政府。

22.完善经费保障。设立体教融合专项经费,统筹安排财政转移支付资金、体育彩票公益金和本级财力,保障青少年体育活动开展。探索通过社会化、市场化运作,多渠道筹集资金,引导社会力量积极捐赠,保障体教融合工作可持续健康发展。按照自愿申报、专家遴选、综合评定和签订协议等方式,面向学校、体育社会组织遴选体教融合试点项目,并给予一定专项经费资助。

23.营造良好氛围。充分发挥各级各类新闻媒体作用,通过各种方式加大对深化体教融合典型案例和青少年体育活动赛事、健康知识科普等的宣传,营造全社会关注、重视青少年体育的良好氛围。强化体教融合示范引领,对辖区体教融合工作优秀组织、优秀个人给予表彰奖励,彰显经开区青少年体育发展特色,持续推广传播典型经验做法。

24.健全督导机制由区监委、区体育局、区教育局共同牵头制定科学、合理的考核评估指标体系,加强目标考核等政策引导,针对本实施方案中开齐开足上好体育课、课余体育活动、公共和学校体育场馆对青少年开放、青少年训练、体育传统特色学校建设、青少年体育赛事和活动、经费使用等进行督导,确保各项政策措施落到实处。

(转载自:青少年体育与体教融合国家智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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